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方案

2018-01-23 17:26 浏览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方案

    一、实施原则

    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招考分离”,规范考试、录取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校单独招生计划总数为1260名,详见计划表。

    三、报名

    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表现好、学习成绩优良,并参加2018年四川省高考报名,取得报名号的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酒店管理、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学生应无身体残疾和传染性疾病,酒店管理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2cm。

    报名方式

    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先于2018年3月3日8:00至15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填报院校志愿;再于2018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登录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msvtc.net),点击浮动窗口“单独招生”进入报名系统,确认报名并填报专业志愿。

    志愿填报

    考生应按照我校公布的《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一览表》中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考生类别填报志愿,普通类考生可填报6个顺序专业志愿,中职类考生可填报3个顺序专业志愿,我校将按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网上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我校单招报名系统于2018年3月19日8:00至27日24:00开通网上缴费功能,考生登录我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点击“网上缴费”,缴纳单独招生考试费130元/生。缴费成功后可于2018年3月28日8:00至30日17:00在该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

    1、在我校单招系统确认报名的考试,我校于2018年3月26日在学校官网予以公示,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单招考试。

    2、2018年3月30日9:00—17:00,考生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学校报到,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熟悉考场。

    四、测试

    (一)测试科目

    我校采取文化测试加综合素质测试(或专业素质测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测试,测试总分400分,其中文化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或专业素质测试)100分。所有考生必须严格按照《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一览表》中UI丁的各专业和类别的考试形式参考。

    1、文化测试: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试卷类型分中职类和普通类两种,参考考生按自己的考生类别领取相应试题作答,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闭卷考试。由我校组织考试并评卷。

    2、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等,其目的是测试考生所具有的认识、分析、处理事物的潜能。(详见《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大纲》)

    3、专业素质测试:采取笔试、现场展示等形式,主要考察学生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详见《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学前教育专业素质测试大纲》中职类适用)

    (二)测试时间

    五、录取

     

    录取规则

    我校按参考人数的85%,分别确定普通类、中职类单招录取文化最低控制线。达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我校按招生计划、考生专业支援和考生体检信息等,根据“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其他录取条件如下:

    (一)我下优先录取专业一志愿考生,未满足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二)录取过程中如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按照文化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文化测试和其他项测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次按文化测试中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含普通类、中职类)考生,语文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凡低于60分,但达到其他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按照考生志愿,在其他专业进行录取。

    (四)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我校提出申请,由我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在3月底前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官网首页公示7日,接受社会监督及考生申诉。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内将本人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校招生办办理放弃录取手续,过期不再办理。因考生自行放弃录取产生的剩余计划不予递补。

    (六)未明确中职、普通类招生计划的专业,在录取时按各类别实际报考人数比例确定录取名额。

    (七)在考生预录取名单公示期满后,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时间

    时间安排

    (一)2018年3月3日8:00至15日18:00,考生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院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

    (二)2018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考生在我校网站单招报名系统确认报名、填报专业志愿并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7日24:00)

    (三)2018年3月28日8:00至30日17:00,考生登录我校单招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2018年3月30日9:00-17:00,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校现场审核,熟悉考场。

    (五)2018年3月31日9:00-11:30,考生参加文化测试笔试。3月31日13:00-18:00,考生按填报专业和类别参加相应测试。(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六)2018年4月3日12:00,考生在学校网站单招报名系统中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七)2018年4月3日12:00-17:00,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八)2018年4月5日,学校网站首页公布文化录取最低控制线。

    (九)2018年4月6日至12日,学校网站首页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查询录取结果。

    (十)2018年4月13日前,学校将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事宜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如有虚假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报考资格,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单独招生报名和录取资格。

    (二)在单招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新生报到注册与复查。经我校单招录取考试,需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考生一经正式录取,一律不予退档。正式录取考生,享受普通高考入学学生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五)考生入学后,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经本人申请,按照学校专业调整办法及范围进行专业调整。

    (六)除我校单招章程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单招录取工作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